生育給付

申請「農保生育給付」,請攜帶下列資料及證件:
  一、被保險人身分證、存摺、印章。
  二、10日內現戶全戶籍謄本正本(夫妻不同戶則兩戶都要檢附)。 
  三、出生證明書正本。   
  四、10日內之土地謄本正本
      
※注意事項:
 1.農地面積:每人面積0.1公頃以上;林地則為0.2公頃以上(承租則為兩倍
    須檢附承租契約書)
 2. 土地謄本上如使用地類別顯示「空白」,須至土地所在地之公所申請
     分區證明書
 3.若有興建農舍,請申請農舍建物謄本;無農舍建物謄本,請至稅務局申
    請房屋稅籍證明書。
 4.夫妻同為正會員時,不可使用同筆地號之土地。
 5. 10日內意指:戶政地政申請後日期10天內有效,逾期須重新申請。